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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(第2/2页)
,他发了个‘5555’的表情。 周千悟在群里问:你不来吗。 纪岑林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复,上课有点心不在焉,想了想才打出几个字:我来当观众。 阿道:【抠鼻】这就对了嘛 纪岑林忍不住低头笑了。 教室里,老师忽然抬高音量:“后排同学注意听讲,这些都是期末考的重点!” 纪岑林立刻藏好手机,老师慢慢走过来,刚停到纪岑林坐的那一排,又往后走了一点,“说的就是你们!上课戴什么耳机?耳机里有人讲课吗?!” 原来说的不是他,虚惊一场,纪岑林放缓呼吸。 乐队在大学城附近的一家酒吧演出,演出时间19分钟,纪岑林原本担心自己会错过演出,没想到蒲子骞在群里说:酒吧请了两支乐队,我们换了时间,他们先唱。 纪岑林到的时候,酒吧里人山人海,他站了好半天才找到一个空位,还是个拼桌。服务问他喝什么,周围音响声音有点大,他不得不抬高音量:“一杯金汤力,谢谢!” 金汤力,经典款鸡尾酒,配方简单,只有金酒,汤力水,另加青柠角。很会点单嘛。 旁边拼桌的女士看向他——这个男绝对不超过20岁,穿着卡其休闲衬衣,里面是件白色t恤,袖子挽到手肘处,潜水表发出幽蓝而精密的光芒,人是坐着的,微微弓着背,眉眼压在棒球帽的阴影下,只能看见高挺的鼻梁,还有唇角若有若无的弧度,不知道在看谁。 “帅哥,喝一杯?” -兰-晟- 纪岑林侧过脸,发现跟他拼桌的是个陌女性,留着披肩卷发,身穿吊带裙,手机反扣在桌面,美甲闪耀着细碎的光芒。看上去应该是个姐姐。 “我有朋友在。”纪岑林腼腆地收回视线,专心看向舞台。 对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,以为他在找借口。舞台恰好传来主唱的声音:“今天我们的键盘手没来演出,但他给我们录了伴奏,接下来《dangwiththedevil》这首歌送给大家!” 周千悟从人群中寻找着,终于在纪岑林抬手的瞬间捕捉到他:“!” 清晰的,透过麦克风,穿过人群,径直撞击到纪岑林心里的声音。昏暗中,他的耳朵瞬间红了。 现场开始起哄,人群纷纷看向更深处,起着哄让他上台。 原来真的有朋友在,现在年轻人都这么酷吗? 邻座的女士恍然一笑,终于打消了想跟纪岑林喝一杯的念头。 纪岑林连忙摆手,舞台一看就没有把电子琴接好线,还是不要破环现在的氛围了。 蒲子骞笑了一下,知道了纪岑林今天只想做观众,朝身后的队友望去:“ok吗。” 阿道用鼓点回应着蒲子骞,一旁的周千悟点了点头,专注地看向贝斯。 灯光暗了下来,转灯在上空游弋,显得四周犹如一片深海,但音乐很燥,准确来说《dangwiththedevil》是一首很烈的歌,鼓声出来较晚,一出就是一道闷锤,嘭!嘭!嘭!只往心脏撞,为了配合这段旋律,贝斯线这里写得很简单,用了重复的根音,像心跳般托住整个旋律。 《dangwiththedevil》意为与恶魔共舞,但恶魔绝对在成全蒲子骞,曲、人声、节奏,甚至和声,像是为蒲子骞量身定做的一样。蒲子骞的音域算男中音,擅长粗粝及爆发性极强的歌曲,周千悟的和声有办法在主声线强到极致时,间歇性产某种脆弱,在撕碎和挣破间反复挣扎。 上一次看演出是什么时候,纪岑林抿了一口金汤力,青柠气息撞入他的口腔,混着淡淡的酒气,让他慢慢放松下来,原来拥有乐队是这种感觉—— 心甘情愿地给予,想把自己打开,让风灌进胸膛,或者淋一场暴雨,在机车的轰鸣声奔向末日。又或者是坠入湖底,在湖水呛进肺里和反制对方之间,选择把他们直接拉下水,大声笑着,叫嚣着,在烈日下扑腾,放纵而开怀…… 蒲子骞不再是遥远的偶像,是触手可及的骞哥,还带来雨滴一样的周千悟,阿道的鼓声轰响着,提醒着纪岑林这一切都是真实可触,不再遥远。 我有乐队了。乐队叫氮气有氧!键盘手是我……纪岑林爱死了——爱死了这种感觉! 舞台上的周千悟正在全神贯注演奏,说实话,他演奏过《dangwiththedevil》很多次了,这首歌的雏形是蒲子骞写的,周千悟改编过,但这是他第一次跟新编的键盘旋律合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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